金域医学(603882)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金域医学金域医学(SH:603882)2025-08-22 19:2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媒体和期限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4家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9]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12]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完成编制和披露[1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编制和披露[1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编制和披露[1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23] 披露情形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3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披露[33]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等需披露[34][35] - 半年度报告拟派股票股利等需审计[26]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说明[28]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预告[2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应披露财务数据[27]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36] 披露责任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42]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4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开信息披露制作等手续[43] 披露流程 - 重大事件内部流转先通知董秘再呈报董事长并披露[45] - 信息公开披露前需经董事长核准签发或董事会授权[47] 保密与登记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72] - 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73] 违规处理 - 违反暂缓、豁免披露规定处分责任人[56] - 董事、高管失职致违规公司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5]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并更正[75]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规定报送处罚[7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7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