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2] - “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表述并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3] - 修订利润分配条款,新增现金分红条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4][5] - 当年不进行或低于规定比例现金分红,董事会应披露原因并提交股东会批准[5] 股份认购 - 公司发起人14名,以四川华体灯业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出资,认购6000万股[8][9] - 梁熹认购1416.75万股,梁钰祥认购1403.22万股,王绍蓉认购1169.35万股[8] - 刘辉等4人各认购233.87万股,张辉等3人各认购61.85万股[8][9] - 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49.76万股,王蓉生认购678.52万股[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相关机构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股东会职权及会议 - 股东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等,审议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11][12]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2]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董事人数不足或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17] 董事及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5][1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6][18]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8]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5 - 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1/3[2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22]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2] -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23][24]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23]
华体科技(603679) -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