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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00058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北部湾港北部湾港(SZ:000582)2025-08-22 19:31

公司治理 - 拟补选汪国维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持有15,200股股份[4][10] - 拟审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3] - 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12] 股本与注册资本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369,644,158股,注册资本修订为2,369,644,158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69644158亿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3][95] 股份交易与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95] - 公司可转债发行结束不少于六个月后方可转股[24][9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等[24][10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104]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6][105] 会议与决策 - 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7月29日和8月22日董事会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130]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49][15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9][156] 担保与资助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1][11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2] 党组织建设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40][141] - 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7]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67]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75] - 公司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75][7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7]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