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配套议事规则的公告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SH:600433)2025-08-22 19:3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权,第九届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2] - 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明确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5] - 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5] - 规定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5] - 规定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5] - 调整经营范围表述[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00元[6]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6][7] - 用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收购,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6][7]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7] - 因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情形收购需经股东会决议[6][7]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可依章程或股东会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6][7]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有权起诉,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8]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行使表决权、监督经营等多项权利[9]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表决或召集程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10]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0][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三种情形下,公司在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董事会应在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6]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7]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3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3]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置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科技创新四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4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会中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0]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8]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48] - 符合分红条件时,公司一年分配一次利润,保证业务正常经营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48]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4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48]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7]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再按决策程序决定[47]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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