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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3003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颖电子中颖电子(SZ:300327)2025-08-22 20:03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6][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8]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2]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28][34]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选举产生,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52]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1][73] 薪酬委员会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91]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97]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4][114] 提名委员会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139] -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144] - 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0][159] 议事规则 - “以上”含本数,“低于”“过”不含本数[17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17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