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未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13][14] 关联交易类型与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九种事项[9]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9] 关联方名单管理 - 公司应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人员应报送名单及关系说明[7] 交易金额与审议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5]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21]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此前已签订并履行的交易事项可免于相关审议程序,此后新增关联交易按规定披露并履行程序[2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有特别规定适用特别规定[25] - 制度与相关规定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订[25] - 制度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5]
安洁科技(00263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