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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002063) -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远光软件远光软件(SZ:002063)2025-08-22 20:04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 专门会议须提前三日书面或邮件通知,特殊情况经半数以上同意可不受限[21] - 专门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21] - 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可采用多种形式[21] - 应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学习[1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28] 会议资料及津贴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4]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6]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候选人提出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