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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年8月)
盛航股份盛航股份(SZ:001205)2025-08-22 20:04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包含全体独立董事。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 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通知时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公司每半年至 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 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方可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