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001205)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盛航股份盛航股份(SZ:001205)2025-08-22 20:04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董事的议案,选一名董事时不适用[3] 投票权数计算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8]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8]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11]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 中选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12]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已当选超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2] 票数相同处理 - 获超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当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得票多者当选[13]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