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001205)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下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 "《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在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