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3012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行为[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等主体[3] 披露条件 - 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满足未泄露等条件[6] 披露方式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6] - 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核实并披露[7] 事务负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证券部协助办理具体事务[8] 审批程序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发生可暂缓、豁免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8] 材料保存 - 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应登记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登记材料[10] 相关表格 - 公司有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15] - 公司有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6] 承诺函要求 - 公司有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知情人保密承诺函[19] - 承诺人需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19] - 承诺人对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9] - 承诺人不利用相关信息买卖公司证券等[19] - 承诺人有义务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备案[19] - 承诺人若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19] - 需填写承诺人及签署日期[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