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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股份(0023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泰尔股份泰尔股份(SZ:002347)2025-08-22 20:04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2]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报告[13]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21] 信息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重大信息[23] - 公司各部门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试点的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5]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过户,应报告原因等并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26]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董事会秘书,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6]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等[30]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并备案[30]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30] 信息保密 - 信息未公开前,相关人员应控制知情范围,严格保密[3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