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七种情形之一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6]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等三种情形之一时,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16]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但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7] 证券上市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于证券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公告上市公告书[8]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等两种情形需审计[12]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5] 披露时间变更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14]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知悉事件发生任一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2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导致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重大变化,公司应依法报告、公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5]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可能影响交易时,公司应了解情况并必要时书面问询[25]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发布一般流程包括制作、审核、报送交易所、公告等步骤[37]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披露[38]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披露[40] - 重大信息报告后由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需披露则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41] - 董事会秘书将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证券交易所审核[42] 信息保管与保密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46] - 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需签署保密协议[51]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2] 违规责任 - 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人员将受处分及赔偿要求[56]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规披露信息致投资者损失应担责,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能证明无过错除外)[57] 术语定义 - “第一时间”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当日[59]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9] - “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少于”“低于”“超过”不含本数[59]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5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0]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6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按国家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6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61] - 该制度由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62]
青岛食品(0012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