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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00121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食品青岛食品(SZ:001219)2025-08-22 20:0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并尽快增补[5]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15] - 会议档案保存期不低于10年[17] - 公司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9]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