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0012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提前三日,紧急可口头通知[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罢免[17]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7]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高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等[2] - 对董高人员考评需其述职自评,再评价并提报酬奖励报董事会[13] 其他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董事会尽快指定新委员[5] - 决议违法违规,无效或60日内可撤销[2] - 下设工作组负责资料及筹备会议[6] - 会议档案保存不低于10年[19] - 董事会年度报告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19]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