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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3003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聚飞光电聚飞光电(SZ:300303)2025-08-22 20:05

子公司持股与会议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 - 绝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50%但低于100%[2] - 相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30%(含)但低于50%(含)[3] - 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或股东会,4月30日前须召开年度会议[6] 人事与经营管理 - 非公司委派人员重大人事变动应在任命后1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10] - 子公司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将劳动人事信息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10] - 公司向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营目标[14]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5] - 子公司投资项目决策需经可行性研究、公司相关部门考察论证、公司审批等程序[15] -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6] 合同与资金审批 - 子公司经营合同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不得拆分),需事前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等审核[16] - 子公司银行账户单笔资金支出超20万,需经母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授权审批[23] 汇报与考核 - 子公司每季度向公司汇报一次获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16] - 公司每年与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年底根据完成情况兑现奖惩[18] - 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18] - 子公司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和占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等指标纳入相关责任人及管理层考核指标[19] 财务与采购 - 子公司制订财务管理制度需报送公司财务部备案[21] - 公司每年对子公司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内部专项审计[29] - 子公司采购业务由公司采购部指导、监督、备案、核准,需遵循公司采购流程[26] 人员审计与报告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子公司时,必须履行内或外部离任审计[29] - 子公司下月15日前报送上月月度财报及经营报告,7月31日前提交半年度财报及经营报告,1月31日前提交年度财报及经营报告[33] -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33] - 子公司负责人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递交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报告[33] 重大事项披露 - 子公司获得100万以上政府补贴等影响荣誉的事项需报告[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对外担保行为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38] - 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40] - 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40] - 子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0] 后续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事项报告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分析并报告董事会[41]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需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45] - 相关文件应当保存不少于10年[45] - 子公司需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文档管理制度,财务资料需同时报送公司财务部[45] 报告内容与计划 - 子公司年度报告需涵盖概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说明和后续工作计划[50] - 子公司后续经营计划应结合内外部条件,包括收入、费用、成本计划和经营目标等[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