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概况 - 公司于1994年6月17日首次发行82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180万股内资股于1994年11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530282250元,股份总数为530282250股,均为普通股[5][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有权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表决等[17][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5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8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92]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07]
京基智农(00004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