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30106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