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3007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3][14] - 特定股东及亲属、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6][17] - 连续两次未参会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7]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1]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25]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理由并披露[26] 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发现违规可报告[2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工作记录保存十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十年[34]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津贴方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7][41]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施行,董事会解释并可修改报股东会批准[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