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3007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岱勒新材岱勒新材(SZ:300700)2025-08-22 20:05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特定情形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提前三日,紧急情况不限[8]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9]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董事会建议撤换[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3] 专门委员会 - 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3] - 董事会可按股东会决议设专门委员会[3] 决议通过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17] - 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且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7]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17]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1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8]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4]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7]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股东会通过后施行修改[27] 日常事务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秘书兼任负责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