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603729) - 龙韵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 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可能对公司股 票价格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相关备查文件送 达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控股(包括实质性控投)子公司的负 责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