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603729) - 龙韵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 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的三方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协议主 要内容。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