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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韵股份(603729) - 龙韵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龙韵股份龙韵股份(SH:603729)2025-08-22 20:07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龙韵文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 的管理与监督,保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效率,切实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制度。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 1 -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 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