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0021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