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等条件之一[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任职后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需经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独立董事补选与辞职 - 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拟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25] - 公司章程部分事项应经专门会议审议[25] - 为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25]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就任职条件等作出声明与承诺[1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9]
信隆健康(002105) - 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