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SZ:000985)2025-08-22 20:39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原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且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监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7] 股东权益与决策程序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7] - 股东对违反法律等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决定是否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职权不得授权代行[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公司召开股东会可现场和电子通信方式,提供网络投票便利[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需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1]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期间不得超过6年[2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8] - 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3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4]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47][49]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47] - 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8][5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2][5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为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5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5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57] - 《公司章程》自2025年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24年5月22日施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