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动 - 1996年6月26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53万股,含内资股8353万股、外资股11500万股[7] - 1997年6月18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含内资股3600万股、职工股400万股[8] - 1998年6月12日按每10股转增2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 - 2000年6月9日按每10股派发红股1股和每10股用资本公积金4股派发和转增股本[9] - 2000年按每10股配8股向全体股东配股[9] - 2007年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转增7.2220股,向全体流通B股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股本总额增至62944.5120万股[10] - 2008年股份缩减后资本总额为472084983股[10] - 2011年非公开发行1039471959股股份,总股本为1511556942股[10] - 2025年两次注销已回购股份,总股本变为2364852045股[11] 股份管理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十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对造成损失人员请求诉讼[3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5]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方可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会[53] -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6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73]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7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0]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80] - 董事局由九名董事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4] - 董事局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会议,主席十日内召集[87] - 董事局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10] -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20%[112]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5]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局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1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0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以续聘[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7]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7][128]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2] - 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133]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百分之五十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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