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4]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16]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二人[2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6] - 特定股东单位或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7]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9] - 独立董事应对特定借款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 交易与担保审批 - 特定交易由董事会批准[27][28] - 特定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合同签署规定 - 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合同,单项合同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总经理签署前应通报董事长[30] - 公司购置其他资产,单项合同标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连续12个月累计额占3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31][32] - 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单项金额1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前应报董事长批准[3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45]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通知方式为书面送达或传真[45]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8] - 董事会决议采取书面方式表决[4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55] 其他规定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41] - 董事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56] - 股东可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56]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8][59]
龙韵股份(603729) - 龙韵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