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300972)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福 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 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 代表报告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 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或公司,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