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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300972)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万辰集团万辰集团(SZ:300972)2025-08-22 21:10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审批 -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共11类及其他认定交易[5][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批[10]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衍生产品交易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2] 决策权限与流程 - 除规定审批事项外,其他经营与投资决策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13] - 实施投资事项前业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调查测算,提交资料按规定审议批准[13] 事项实施原则与监督 -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实施应遵循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原则,保持独立经营[14] - 十二个月内同一或相关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累计计算履行审批手续[14]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异常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18] 责任追究 - 决策失误致公司和股东重大损失,相关董事或成员承担赔偿责任[16] - 执行人员失误或违背决议致损失,董事会可处罚并要求赔偿[19] - 经营管理层或财务负责人出具虚假报告致损失,董事会可处罚并要求赔偿[18] - 项目负责人违法行为致损失,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处罚并要求赔偿[19] - 拒不接受审计的项目经理,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处理[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制度与法规等不一致时,以法规等为准并修订[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2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失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