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300972)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福建万辰生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不设副董事长,独立董 事4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