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300972)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福建万辰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 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 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