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公司主要股东是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人士[6] - 基本关连人士相关受控公司、合营伙伴等属联系人界定[7][9] - 公司关连人士可在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会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该公司属关连附属公司[8]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或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少于5%[10]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4] - 公司拟进行须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7]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15]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18] 交易计算与披露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需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25]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程序规定[25] - 连串关连交易按规定合并计算,反收购行动合并计算期24个月[25]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12个月累计披露[26]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义务[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义务[28] 审议表决与监督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3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5] - 非完全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超三年,超三年需特定确认同意[31] - 关联交易披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6] - 公司按上市地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特定交易及时披露[40][41] - 披露关联交易向交易所提交多类文件[42]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交易概述等内容[45] - 独立董事监督年度内关联交易及协议执行[44] 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履行审议披露义务[46]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责[46]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48] - 制度由董事会修改报股东会审批,董事会负责解释[48] - 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48]
万辰集团(300972)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