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300972)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包含《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草案)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第一章 总则 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一条为了促进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