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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300972)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万辰集团万辰集团(SZ:300972)2025-08-22 21:10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也称为"独立非执 行董事",下同)应当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以下简称"《企业管治守则》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