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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300972) -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雇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万辰集团万辰集团(SZ:300972)2025-08-22 21:10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等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 因涉嫌违法犯罪等特定情况,特定期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5]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股票[10] - 业绩刊发特定期间内,董事等不得买卖股票[10][1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在相关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7]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减持时间不超6个月[18] - 减持相关情况需按要求披露[19]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董事会秘书公告[21] - 违规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2] - 须在报告中披露证券交易守则相关情况[20] 其他规定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离任董事、高管股份锁定6个月[31]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报告披露[23]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23]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违规买卖股份[23] - 关联方买卖股份参照本制度执行[24] - 违反规定深交所或证监会将处分处罚[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H股上市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