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细则目的 -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选举董事合法权利[3] 董事相关 - 细则所指董事含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3] 投票制度 - 累积投票制下,每股表决权数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3]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5] 投票规则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等于或少于有效[7] 当选规则 - 得票总数高且超参会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当选[7] 施行信息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05年相关细则废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