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SZ:000985)2025-08-22 21: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12月8日以发起方式设立,总股本为8500万股[7] - 2000年7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963.95万元,股份总数为12963.95万股,均为普通股[10][18]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公司股票为8500万股[20]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反向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高管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事宜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1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对外担保等特定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0] - 董事会在公司净资产15%以内有权决定部分经济活动,在公司资产负债率35%以内有权决定举贷借款[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或邮件通知全体董事[84]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6][97]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五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8]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6]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盈利、未分配利润和现金充裕等条件[10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连续3个会计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6]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0] - 2024年5月22日施行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废止,新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