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SZ:000985)2025-08-22 21:1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20%,及时通知保荐机构[10]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9]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9] - 使用须按财务制度审批,超董事会授权报股东会审批[14] 协议签订与管理 - 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10]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备案公告[10] 资金使用期限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22]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5] 信息披露 -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8] - 用闲置资金补流等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3][25][29][31] - 董事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资金使用等情况[36]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用途等特定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7] - 至迟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6] - 部分资金变永久性补流,需到账超一年且不影响其他项目[33] 项目管理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8]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10%可使用,低于500万且低于10%需股东会审议[31][33] 监督检查 - 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4]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07年6月26日制度废止[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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