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制度情况 - 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2007年6月26日施行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同时废止[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工作规范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9]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6][7] - 接待和推广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13] 特定对象沟通 - 特定对象为大股东及其关联人时信息泄漏需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3]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0] 活动安排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事先公告[10] 工作负责人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