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其同意[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变更请求需征得股东同意[10] 股东特殊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15]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布[3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方需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2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0]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15年5月7日施行的该规则同时废止[33]
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