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在净资产15%以内有权决定投资等经济活动,在资产负债率35%以内有权决定举贷借款[10]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日之前通知全体董事[13] 参会要求 - 应参加会议人员需在开会日期的前2日告知董事会秘书是否参加会议[14] - 书面委托书应在开会前1日内送达董事会秘书[15]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16]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董事会作出决定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问题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能通过[18]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等内容[2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0] 档案保存与规则施行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23年12月28日施行的规则同时废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