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冠电缆(9206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球冠电缆球冠电缆(BJ:920682)2025-08-22 21:12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知识经验并符合三个条件之一[9] - 候选人不得有近三十六个月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9]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11] - 部分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过往任职未达出席要求不得被提名[12] - 提名人应关注候选人过往提前免职情形[12] 提名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独立董事[17]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公司2日内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7]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任期内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8]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部分特别职权经专门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意见披露 - 发表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并签字,报告董事会并披露[24] 报告义务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向北交所报告,必要时聘中介[30] - 出现特定情形应向北交所和证监局派出机构报告[26]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7] 公司保障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通报情况、提供资料[29]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30][38]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披露[39] 股东界定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中小股东有明确界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