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福蛋业(83937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3]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4]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3]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26]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23] - 节余超200万元或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3]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3]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