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迪信息(8397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9] 募投项目论证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2]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需董事会审议等[13] 三方协议相关 - 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交易日内披露内容[8] - 银行三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一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9] 资金归还与披露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专户,全部归还后2交易日内披露[14] 资金支出审批 - 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先由部门提计划,超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2][1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15] 资金置换实施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5]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置换在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16] 募投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情况[17]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7] - 超200万元或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7]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7] 现金管理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8] 资金检查与自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并出具报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