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联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4] - 董事长应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4] - 召开定期会议,通知和文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送达[4]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应在2日以内向董事长报告[4] - 召开临时会议,通知和文件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送达[5]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公司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13]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一般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回避表决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0][22]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开会日期等多项内容[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6] 决议备案与披露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决议报上交所备案,上交所要求提供会议记录时应按要求提供[28][29]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29]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等事项,公司应及时披露[3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规定与法律等不一致,以法律等为准[3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
天合光能(688599)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