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688599)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SH:688599)2025-08-22 22:43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4年5月16日至董事会召开日,可转债累计转股864股[6] - 转股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179,364,548股增至2,179,365,412股[6] - 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79,364,548元增至人民币2,179,365,412元[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936.5412万元[7] - 《公司章程》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7] - 《公司章程》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包含总经理[7] - 《公司章程》修订后股东可起诉范围变化[7] - 《公司章程》修订后股份表述为同类别[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789,131,878股[8] - 截至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7,936.5412万股,均为普通股[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向法院诉讼,紧急情况可自己名义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等提出的提案[12] - 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16]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0]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联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2]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2以上,至少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25]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2以上[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2以上[2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2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7]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无需股东会决议,但要通知其他股东[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0] 管理制度修订 - 公司对21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部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3][34]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0项修订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34]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11项修订及制定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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