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交易 - 科华控股将发行 3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 - 第一期协议转让收购人受让 31,454,679 股股份[8] - 第二期协议转让收购人将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受让 9,766,073 股股份[8] - 2025 年 8 月 22 日,收购人以 16.46 元/股受让上海晶优 17,846,14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9.18%[20] - 2025 年 8 月 22 日,涂瀚以 16.46 元/股受让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 13,608,539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7.00%,还将收购 9,766,073 股,占比 5.02%,不晚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签协议,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交割[21] - 上海晶优新能向卢红萍转让 17,071,445 股,占比 8.78%,总价 28,099.60 万元[22] - 陈洪民向涂瀚转让 9,734,246 股,占比 5.01%,总价 16,022.57 万元[22] 股东持股 - 陈洪民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8,936,987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3%[14] - 陈洪民通过科华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3,889,167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14] - 陈小科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601,176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88%[14] - 陈洪民与陈小科二人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合计 48,427,33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1%[14] - 截至协议签署日,上海晶优持有上市公司 21,691,419 股股份,约占总数的 11.16%[32] 股权比例变化 - 第一期协议转让后,收购人持股比例 19.64%、表决权比例 19.64%,原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17.91%、表决权比例 12.89%,控股股东由陈洪民变更为卢红萍,实际控制人由陈洪民、陈小科变更为卢红萍、涂瀚[24] - 第二期股份转让完成后,收购人持股比例 24.66%、表决权比例 24.66%,原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12.89%、表决权比例 12.89%[28] - 本次发行完成后,收购人持股比例由 24.66%升至 34.73%,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 12.89%降至 11.16%[29] 资金募集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 3.261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9] 董事提名 - 第一期协议转让交割完成后,收购人有权提名四名非独立董事及若干副总经理,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权提名二名非独立董事[25] 转让价款支付 - 协议生效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 117,498,985.76 元[37] - 第一笔转让价款中的 9,000 万元存入共管账户,用于解除质押和司法冻结[37] - 标的股份解除质押和司法冻结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29,374,746.44 元[39] -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 146,873,732.20 元[39] - 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 89,598,620.78 元[64] -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上市公司收到合规确认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67,198,965.58 元[65][66] - 标的股份办理过户登记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 67,198,965.58 元[66] 其他事项 - 协议生效需满足科华控股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其他监管机构审批/核准(如有)等条件[95] - 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以上(含本数),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协议,双方无需担责[96]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陈洪民、陈小科及科华投资拟转让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无质押、冻结等限制[97]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未清偿上市公司负债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98] - 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交易科华控股股票[99]
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洪民、陈小科、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