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 - 委员会由三名现任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职责与管理 -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9] - 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9]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定 - 董事长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8]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