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厦眼科华厦眼科(SZ:301267)2025-08-24 15:45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5][6]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7] 董事会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 - 关联关系决议需无关联董事相关规定处理,无关联不足三人交股东会[7][8] 提案规则 - 闭会期间按规定时间送达提案可列为议题[11] - 会议期间特定人员可提出临时提案[12] 董事履职与责任 - 董事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更换[15]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记载者免责[20]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18] - 规则实施、修改需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解释[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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